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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缓刑期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减为有期徒刑的,自缓刑期满之日起计算,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取保候审后又判刑的,没有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间是不能折抵刑期的。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死缓减刑和数罪并罚以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从判决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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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3、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是为了激励犯罪分子进行劳动改造,给他们一次获得重生的机会,那么如果犯人得到了减刑,他减刑后的刑罚日期应该怎么算呢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有关律师的解答吧!死刑缓期减刑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网友提问:罪犯在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因表现良好减刑为有期徒刑,请问他的有期徒刑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律师解答: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是指对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至裁定减刑之日之间相隔的时间应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内,但罪犯在死缓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和缓期执行的2年考验期不能计入有期徒刑的期限内。如果从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时间起计算刑期,等于延长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因为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到法院作出减刑裁定书之日,还有一段时间,如果不计算在有期徒刑期限内,等于延长了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计算,也就是2年期满后的第2日开始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即使2年期满后,未能立即作出减刑裁定而是在以后若干日甚至几个月之后才作出的,也应当从缓期2年期满之次日起计算,而不应从减刑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另外死缓2年这个期间是一个特殊的刑期,具有不同于一般刑期的性质和意义。所以不能与有期徒刑的执行刑期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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