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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
城市中存在一部分人均收入比低保对象要求的人均收入稍高的群体,但是由于他们享受不到低保对象能够享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没有补差,得不到教育、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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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存在一部分人均收入比低保对象要求的人均收入稍高的群体,但是由于他们享受不到低保对象能够享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没有补差,得不到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救助,缺乏相关就业指导,所以他们的实际生活比低保户还要困难。这类人群通常被称作“低保边缘户”。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以城乡居民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之一。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保管的、座落于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的房屋内的财产,可以约定范围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利于居民生活安定,保障社会稳定。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1)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2)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 (3)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的一种传统做法,但过去的含义与今日大有不同。在过去,救济对象被分成不同类型,实行差别待遇。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地方纷纷探索救济方式的改革。1993年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1996年在全国范围内铺开。1999年9月,《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条例》经国务院审定并于同年10月1日在全国施行,意味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也是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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