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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当地都不属于双方常住户口地的,则不能办理。办理离婚登记应该携带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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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关于居住地能办离婚手续了的相关内容,请参考。 原则上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在当前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准备:1、民事起诉状,表达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2、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你的身份,立案时查验原件;3、结婚证复印件,证明你与被告的婚姻关系,立案时查验原件;4、被告的居住证明,证明被告近一年以上在立案的法院辖区内居住。
不能在临时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在双方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基本情形如下:一【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情形】(1)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可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乡镇辖区内有婚姻登记处,可以就近办理。(2)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也可以到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离婚事宜行政管辖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不一定在本地办理,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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