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时,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但不一定能注册成功,商标没有100%成功一说。 二、一般来讲,申请人收到核驳通知书,应仔细阅读,搞清驳回的理由,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时,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三、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证据材料如邮局或居委会的证明。 四、申请人请求复审的应填写《驳回的申请书》,写明申请复审的理由。然后连同商标局驳回的申请书件及《商标核驳通知书》一并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必要时可以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与此同时,还应缴纳评审费。 五、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请求复审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由于商标的审查受审人员的素质、审查所需的检查手段的影响,商标局的有些驳回决定可能有不妥之处,也正因为如此,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予以初步审定的约占驳回复审申请的20%左右。
是的,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商标是可以使用的,但不受法律的保护。商标被驳回就需要进行商标驳回复审,必须在收到驳回通知书的15日内提出复审,如果因不可抗因素推迟的可以在期满前请延期三十天,但是是否允许延迟需要商标评委员会议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