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对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事业单位,在国家宏观控制下,在工资分配上,给以更多的自主权,允许将内部分配搞得活一些,促使其向“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支付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缴纳社会保险。 (七)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相关证明和关系转移手续等。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在承担法定义务的同时也享有权利,如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管理、对员工的业绩进行考核、决定员工的升职加薪、对员工工作提出要求、员工存在法定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权利义务是相对的,企业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相关的福利;(四)对在职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五)连续就业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人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4人已浏览
1,181人已浏览
76人已浏览
5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