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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
答:起诉离婚适用于双方对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或者财产分配无法达成合意时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只要带齐材料,不需要什么特殊条件,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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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涉外婚姻离婚时,除了普通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证据外,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首先,无论什么涉外诉讼,外国人都应该向法院提交护照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其次,如果双方在国外结婚,婚姻证件应在婚姻缔结地公证,经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果外国人一方委托诉讼代理人时,是在中国境外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需要该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果是在中国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只需要经过中国公证证。还要提醒你,如果国外有共同财产,虽然我国法院可以委托外国法院调查当地财产状况,但这无疑会延长诉讼时间,建议你提前准备使领馆认证的资产证明。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超过2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
①诉讼期间。税务行政诉讼期间按其产生的依据可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期间。指定期间是指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在进行起诉时,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定起诉期间起诉,若超过该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便可当作自动放弃起诉权而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可以延长起诉期限,具体起诉期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这种由人民法院职权指定的期间就是指定期间。当人民法院重新确定起诉期限后,当事人一定要在这一期限内提交起诉书,否则也视为放弃起诉权。 ②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必须先复议后诉讼。 如果纳税单位和个人、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直接责任人或者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如: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不服,首先必须到作出处理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去申请复议,只有对复议答复仍不服的,才能打行政官司。 ③要有充分的准备。 若没有充分的准备,匆忙上阵,即兴发挥,信口开河,无的放矢,官司往往要打败。诉讼准备主要应抓好如下几点:弄清楚案情的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从中分析当事人双方的分歧点,以及分歧点与自己的利害关系,本方在诉讼中可能取得的战果或优势,对方的有利条件及官司前景,由此确定本方应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其次要明确诉讼的最高目标和最低目标,及其采取和可能采取的措施;明确诉讼手段、诉讼原则、诉讼步骤和诉讼策略等。再次就是广泛搜集证据。最后是当事人和证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法院是国家主持公正的地方,讲的是依法办事,违法必究。但谁都会知道,法官是人不是神,他的精神状态固然不能决定审判结果,却足以影响案件审理,同时个别法官的确存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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