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能申请。 2、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第十条 有对工程质保金的具体规定,当建设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
保释金可以退回,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中明确规定了,只要没有违反所说的四种规定,那么在取保候审结束时就应当退还保证金,违反了,则可以没收。那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标后,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积极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持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支付收据(如有)、投标保证金支付收据(以上均为原件)到采购招标管理中心出具退还保证金通知书,然后持上述材料到财务部会计部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保全金是指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保全金,法院不予退还。在申请保全时候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那个费用是可以全退的。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