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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12分的,将被暂扣机动车,并要求在...
应当降级。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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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第十四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不可以。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六条(二)项规定,醉驾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根据2013年公安部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规定,有以下情况的,驾照将被降级: 1、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2、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3、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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