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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
在离婚中,男女双方都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按揭贷款,本着平等有利的原则进行确认在男或女的一方,即谁要房子,对离婚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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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你所说你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均等分配。
如果是对方结婚前购买的按揭房,结婚后你们一起还贷款,那么房屋属于不完全共有财产,你可以分割你们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额。如果是结婚后,你们共同购买的按揭房,那么,房屋属于完全的共同财产,你们可以采用竞价的方式分割,出价高的人得到房子,并且补偿另一方一半的房屋价值(要扣除未还贷部分)。离婚分割按揭房时,贷款还没还完的,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还贷。
1、若按《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2、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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