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这是《劳动法》系的配套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规定的事项。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严格来说,一般的用人单位是不具有罚款权的,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比如,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是《劳动法》系的配套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规定的事项。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可以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金、个人所欠税收、人民法院裁判的义务时不适用些规定)。
就是员工的社保。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7%,单位7%。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举个例子,为了计算方便,以工资为2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个人交纳2000*2%=40元,单位2000*8%=160元; 养老保险:个人交纳2000*8%=160元,单位2000*20%=400元; 失业保险:个人2000*1%=20元,单位2000*2%=4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2000*1%=2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2000*1%=20元 公积金:2000*7%=140元,2000*7%=14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360元,单位总计为:78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另外,不同地区参考所在省市的工资支付条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67人已浏览
544人已浏览
1,834人已浏览
1,6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