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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东不承担债权债务的股权转让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要求股...
1、股权转让新股东不承担债权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该股东承担。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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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不仅涉及股权转让,还有对等的债权支付。支付了对等债权才能取得股权以及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关于你所问的股权转让不承担债权债务承担在就是我的回答
视情况而定。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如果股东如实出资的,转让股权后不承担公司债务,如果存在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情形的,转让股权后仍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按照转、受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约定,r在协议中明确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承担。r但是,该约定仅在转、受双方生效,r对公司外部的债权人来说是不发生效力的,r公司外部的债权人仍然只会找到公司来主张债权。r这样,对受让方是非常不利的,r公司欠别人的钱,别人回来向公司要,r别人欠公司的钱,有可能被转让方要走了。r容易引发后续的矛盾,望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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