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进行房产公证,有助于解决房产纠纷。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离退休证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报告单、公安部门签发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以上均需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加盖红章)、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或判决等; 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根据其档案记载或相关知情人员的描述,出具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情况证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无工作单位,可由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需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盖章)或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死者的原始的户籍底档(派出所加盖红章); 4、被继承人的档案材料,如职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从被继承人的单位复印出来,单位加盖红章)等; 5、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同时按与被继承人的相同要求提供该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单位档案材料; 6、继承人应亲自申办公证,不能亲自申办而由受托人代办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7、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也可到公证处当场发表声明); 8、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如房产证、土地证、建筑执照、赠与书、受赠书、买房协议、股票或债券凭证、银行存款单等; 9、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应提供经公证的遗嘱(如未经公证,除全体法定继承人到场外,视不同遗嘱决定是否提供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 10、公证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的整栋楼的房屋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因为以家为单位。处理不动产证明书所需的资料是(1)住宅购买合同的原件和补充合同的原件。(2)商社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外业测绘调查表和分层户平面图原件。(4)纳税证明书(权利税缴款书)。购房者结婚时,需要支付的资料是(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要检查原件)。(2)结婚证复印件(带原件验证)。(3)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在场处理,则需要提供私人印鉴,如果委托第三方代理,则需要同时提供夫妻私人印鉴。购房者单身(本人必须出席,不能代理),需要支付的资料是(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检查)。(2)户籍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验证)。(3)单身声明书的购买者在当地由民政局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2人已浏览
430人已浏览
1,014人已浏览
5,2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