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二手车过户的必要性:办理二手车过户可以从法律上完成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保障车辆来源的合法性,如避免买到走私车和盗抢车等,同时明确了买卖双方...
后车辆过户与普通的二手车辆买卖过户并无区别。据了解,目前办理这一手续需要双方、车辆行驶证,合格证,车辆登记证书,保险等手续,需双方和车辆一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港澳台、非户籍医保年限缩至2年,但排量不超过2。4。也就是说,即便原来是一辆不足1限牌新政策四大优化调整亮点: 1、已办理车辆登记(2.5L排量以内车辆)的个人,必须缴纳三年医保,但新政策改为2年,自车辆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限次数申领更新指标,放宽了期限,或者10年内未更新的可以在10年后申领一次更新指标、华侨、外国人连续居住的时间由3年减少为2年,旧车排量在2.5升以下的,新车排量可以超过旧车,只要被市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在穗高层次人才。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区域车牌”的制定需要根据限牌的效果设定,暂时还不能公布车牌的用法,因为政策上并没有划定出哪些区域是“郊区”,“准确的称呼是区域车牌,即只能在某个特定区域使用的车牌”。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强调,媒体所谓的“郊区牌”并不准确,即使不是广州本地户一样可以申请车牌。2.5升;旧车排量超过2.5升的,新车不得超过原车排量、新政策规定对车辆更新的排量限制予以放宽。旧政策规定非广州本地户口申请车牌的.0升排量的微型车,也可以直接更新为最高2.5升的中型车。同时,新政策也提出。 3、将研究设置“区域车牌”
规定是车牌不允许买卖,也不能办理过户。车主在使用车牌满3年后,可以在过户车辆时候申请保留车牌半年,车主可以在六个月内买新车申请使用之前的车牌号。原车主使用之前车牌不满3年,或原车主不想要这个车牌,过户完毕车辆,车管所会收走车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规定是车牌不允许买卖,也不能办理过户。车主在使用车牌满3年后,可以在过户车辆时候申请保留车牌半年,车主可以在六个月内买新车申请使用之前的车牌号。原车主使用之前车牌不满3年,或原车主不想要这个车牌,过户完毕车辆,车管所会收走车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