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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未对工程分包进行定义,应遵循有关部门的工程分包的定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
可以,工程总承包方可以直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但不能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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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工程总承包方可以直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但不能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企业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1。破产偿债。对经营极差、资不抵债严重的企业,依法破产。二、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多、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的一般亏损企业或负债过多,但经营正常业资产对应、部分还款能力的企业,其金融债务可视为沉淀贷款,通过债权-股权解决。三、债务减免。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各种外部因素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困难,但债权债务人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继续经营。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务,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立即索赔造成更大的债权损失,债权人通常会做出一些让步,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清偿债务。四、托管或授权经营。托管经营是指对经营亏损、陷入困境的国有中小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有选择地委托效益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管理。
关于你问的施工总承包能进行劳务分包吗,答案是不可以。劳务分包合法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分包的工程内容为劳务作业,并且属于以下中的一种或几种:1、木工作业;2、砌筑作业;3、抹灰作业;4、石制作业;5、油漆作业;6、钢筋作业;7、混凝土作业;8、脚手架搭设;9、模板作业;10、焊接作业;11、水暖电安装作业;12、钣金工程作业;13、架线工程作业二、劳务分包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与工程内容相一致的劳务分包作业资质(也是上述13种),且符合相应的等级如:如工程含砌筑作业、抹灰作业,且砌筑量达到一级资质要求,则需要砌筑一级+抹灰资质,才能合法分包三、劳务分包的单项合同额不能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第三条本案不适用,主要问题是工程内容是否可以界定为劳务作以及劳务作业分包企业有无相应的资质,所以,根据你说的情况,总承包单位承接的应该是施工总承包项目,肯定不符合劳务分包的条件。 相反我认为明显属于全部工程转包他人(或者属于1、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具体为:总承包将单位工程的施工业务发包属于肢解发包;2、总承包将主体结构工程分包,这后2种也都是违法发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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