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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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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关于抵扣项目的增加: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赡养父母所需费用不再被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新增项目包括: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专项附加的扣除,子女教育的入学证明、赡养老人证明、住房租金合同等凭证,原则是尽量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在设计流程时,能通过系统查验的,尽量不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在之后发布的法规中也会日趋完善相关问题。
购房中的个税是指个人所得税,在卖方为个人的存量房(俗称二手房)交易中才有此项税种,此税原则上应由卖方缴纳,但由于现在交易中大多数售房方都选择的净收价,也就表示买卖双方的税都应由买方承担。其中个人所得税比例: 1、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2、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 3、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 第一项至 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 第一项至 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 第五项至 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购房中的个税是指个人所得税,在卖方为个人的存量房(俗称二手房)交易中才有此项税种,此税原则上应由卖方缴纳,但由于现在交易中大多数售房方都选择的净收价,也就表示买卖双方的税都应由买方承担。其中个人所得税比例: 1、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2、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 3、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 第一项至 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 第一项至 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 第五项至 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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