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其一,关于伙食费问题,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其二,关于护理费问题,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费依据是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根据医院要求设置的陪护人及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设专人陪护的费用或者虽未住院但由于生活不能自理而必须设专人陪护的费用.护理费产生的条件:根据受害人的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参照医疗部门的意见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护理费的计算原则: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超期情况: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费依据是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399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