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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监视居住决定书》。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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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你和债务人协商重新签订借条,以保障诉讼时效在有效期内。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支付欠款,并且可以就唯一住房申请强制执行。唯一住房需要强制执行的,要支付房屋所有权人5~8年的租房费用。
(一)呈批。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涉嫌犯罪的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理由,拟监视居住的地点,决定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等。 (二)批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监视居住的,办案部门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 (三)监视居住执行地点。 (四)宣布监视居住。(五)交付执行。(六)备案。(七)监督考察。(八)解除监视居住。
(一)呈批。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涉嫌犯罪的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理由,拟监视居住的地点,决定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等。 (二)批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监视居住的,办案部门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 (三)监视居住执行地点。 (四)宣布监视居住。(五)交付执行。(六)备案。(七)监督考察。(八)解除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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