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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三级医院就诊结算20%,每次就诊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200元,中药处方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5000元...
1.这个每个地区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北京市城乡居民在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由%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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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为: 1、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300元, 2、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按50%确定; 3、学生儿童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0元;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4、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8%、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5%,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万元。
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乙类要自付一部分,报销一部分,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有所不同。
农村医保到省医院住院报销,如果是三级医院,是30%,具体还要看用的甲类药物和乙类药物的多少。报销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3、异地报销的,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比例在35-65%,根据医院级别而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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