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秩序...
本市建立种子贮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保障农业、林业安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种质资源的实际情况,对下列种质资源确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加强保护管理:(一)农作物、林木的栽培种、野生种和濒危稀有的繁殖材料;(二)人工培育的遗传材料;(三)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种质资源。
经营、推广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同一个品种应当使用同一个名称。经营、推广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主要林木品种应当使用审定公告确定的品种名称。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采集或者采伐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6人已浏览
619人已浏览
381人已浏览
5,9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