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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拆迁安置房,双方如何划分共同财产?

2024-12-15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只有一方的姓名被登记在房屋拆迁和安置的相关文件上,并不意味着该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份拆迁的房产是在婚前由一方独自所有,那么即使婚姻关系没有发生变化,这部分财产仍然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由于这个原因导致的拆迁所得到的财物以及相关的经济利益,与另一方没有太大的关联性。换句话说,拆迁后得到的新房在法律层面上依旧属于婚前财产的形式转化,不能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 如果这套房地产是婚后两人共同积蓄购买或者共同置办的,那么这类房产理应属于夫妇二人共有的合法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妇二人对共同拥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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