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和标准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部门组织节能评估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固定...
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市政市容等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分别编制工业、民用建筑、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共机构应当落实下列节能管理工作:(一)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管理或者节能改造措施;(二)带头使用节能产品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督管理,定期报告能源消费状况;(四)对重点用能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所在地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能源管理负责人应当接受节能培训。
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新建建筑未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的,建设单位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2人已浏览
657人已浏览
6,652人已浏览
3,3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