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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厦门市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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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主要补偿是: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分别是:按照厦门市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厦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每年为0.4,不足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11〕80号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其标准分别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五级,每满一年发给0.7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五级,每满一年发给0.7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申请手续: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2、填交《厦门市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加盖医院公章)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4、职工工伤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7、缴交鉴定费;(三)鉴定时间1、符合医疗终结标准和医疗终结期限的,一般在鉴定材料交齐后60日内由市劳鉴办安排鉴定。特殊情况可再延长30日作出鉴定结论。2、因骨折、关节损伤、神经损伤等医疗终结期限未满、康复需时日或烧伤毁容等特殊情况,需等医疗终结期满或康复期满的,另行告知鉴定时间,请工伤职工等待通知。(四)组织鉴定1、实行当面鉴定制度,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接受鉴定组专家的临床诊察和鉴定,被鉴定人必须随带X光片、CT片、各种检查报告单等备查。2、每次鉴定须有3人或3人以上鉴定组专家参加,鉴定结果由3位鉴定专家共同作出,并签署姓名。3、市劳鉴办认为必要时,可在专家鉴定后的7日内组织核查或社会调查,到被鉴定人单位、居住地或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情况。(五)鉴定结果1、鉴定结果在鉴定后的7日内作出,并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单位、被鉴定人本人领取。2、依据国家标准(GB/T16180 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鉴定结果分10个等级,其中伤残1 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5 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7 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六)重新鉴定1、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15日内,向省劳鉴委提出重新鉴定。省劳鉴委的鉴定结果为最终结论。(七)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八)注意事项1、以上事项请在上午前来办理,下午安排鉴定工作及处理内部业务,恕不对外接待。2、有关工伤待遇等问题请向医疗工伤处或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保险与康复科咨询。3、办理残疾证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办理,有关事项请向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咨询。
在厦门市被人打成重伤,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同时可以要求民事赔偿,故意伤害侵犯人身健康,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具体的数额与年龄、城市农村户籍有关)、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如果有被抚养人还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些数额根据个案不同数额是不同的,建议委托律师维护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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