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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各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⒉最高人民法院对...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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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民事调解书送达后即生效,所以你所做出的调解协议并不能更改,但是在实际司法实践过程中,民事调解书存在再审的可能,条件如下: 依据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因此,对于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在调解过程中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应当再审。 即便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的调解也不符合再审的条件。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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