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
契税(受让人缴纳)新建商品住房买卖:按房价的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为1.5%)非居住新建商品房买卖:按房价的3%存量住房买卖:按房价的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个各地细则可能不一样,以北京为例,凡是“不能完整、准确提供房屋原值证明”的,即按销售价款的1%综合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全部销售价款都是应纳税所得额。而按照财政部08年的一个文要求按照售价扣除同等面积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款和其他费用(如装修费等)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计征个人所得税,据我所知没有推行开。对于房改房、已购公房,全国绝大多数地方都应使用1%的综合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暂行办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根据上海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9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3,110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