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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违规质量安全行为情节恶劣的;(二)违规质量安全行为危害后果严重的;(三)曾因相同违规质量安全...
监督站收到监督手续申报表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应与建设单位签认《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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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铁路监督机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从建设项目开工前办理监督手续开始,至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结束。
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现场施工安全进行抽查;(二)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实体工程质量、现场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抽查或抽检;(三)对各责任主体的有关资料进行抽查;(四)参加并监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五)受理各类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六)出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附件12);(七)按规定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质量行为和质量问题、事故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配合安全主管部门对施工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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