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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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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劳务之债根据其标的之不同,可以分为方式性劳务之债和结果性劳务之债。
债务承担有两类: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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