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学校周围两百米范围内禁止开设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禁止流动摊贩在学校门口经营;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及周边秩序,为学生、教职工和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对学校校舍的安全检查,对需要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每3年重新核定一次学校教职工编制。任何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者变相占用学校教职工编制。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入学通知书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于开学15日前发送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2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679人已浏览
1,0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