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目前,医疗纠纷的调解已经成为我国医疗纠纷的主要处理方式,医疗机构 大多愿意通过与患方和解来解决医疗争议。但目前在具体实施中缺乏可供 参考的规...
甲方:*****医院乙方:******(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与患者关系:邮政编码□患者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其他直系亲属:甲乙双方就患者(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因诊断在甲方门诊发生的医疗纠纷,乙方认为甲方造成本人医疗伤害,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二、甲方同意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元,并全免乙方在我院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行相应处理的费用人民币元医疗费用。 三、甲方在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根据本协议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解决本纠纷的全部补偿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给付补偿费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此医疗纠纷即告终结。 四、乙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自收到甲方所给付的元人民币补偿款之后,此纠纷即告终结。乙方不会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任何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并承诺不会从事或者散布任何可能影响甲方名誉的行为。 五、甲方如果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上诉赔款的十倍人民币的违约金乙方如果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除退还其依据本协议所取得的元人民币的补偿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十倍人民币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贰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患者本人)年月日年月日见证人:(签字)年月日
误诊赔偿协议书 甲方性别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住址 乙方性别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住址 事情经过: 2009年9月6日星期天,下午1点左右去胶南积米崖卫生室就诊,由卫生证件人负责人周女士也就是本协议的甲方诊断,当时跟甲方讲明来就诊的详细情况;本人也就是本协议的乙方是中午午休时间,趴在临窗的一个办公桌上睡觉,被当天的南风把窗外刺娥的毛吹到脸上左眼角处,疼痒厉害来到卫生室就诊,甲方给乙方开了一瓶浓度2%*20ML的碘酊,药价为2.50元整,按照甲方给出乙方的办法,乙方回到上班的工厂后用肥皂水洗脸上左眼角处,然后用透明胶带粘几下左眼角处,再涂抹上2%*20ML碘酊进行消炎,涂抹当时很疼,抹完不到半分钟,乙方涂抹地方开呈黑褐色,乙方赶紧用清水清洗药水涂抹处,但是乙方清洗完,被2%碘酊涂抹的地方还是呈黑褐色,皮肤表面还有一层很小的水泡,乙方迅速让同事王晓娟骑自行车带乙方返回胶南积米崖卫生室问甲方,为什么抹完2%的碘酊会呈黑褐色,此卫生室的负责人甲方说是皮肤可能太嫩,并未说出什么其他原因,并且甲方让乙方去大医院就诊。于当天下午三点多由乙方家人从工厂接走乙方直接去青岛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就诊,病例记录:2009.9.6下左侧面部接触“毛虫”后皮肤肿刺病半天,在当地外用2%碘酊后红肿加重,伴褐色色素沉淀。(有《医疗手册》作证)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误诊一事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误诊导致乙方不能工作,甲方愿赔偿乙方的务工费以及去医院就诊的各种费用,路费等费用,责任全部由胶南积米崖卫生室甲方承担。 乙方左眼角受伤处,如果正常退去表皮,和原来皮肤一样,不追究胶南积米崖卫生室甲方的责任,只承担这份协议第一条即可;如果不正常或者皮肤变色、留下疤痕、色素沉淀等其他状况出现,由胶南积米崖卫生室甲方负全部责任,包括务工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三.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协议等伤势确定后确定赔偿金额、付款时间及办法,甲方履行赔偿义务。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也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并非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桉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 (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当事人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第三十二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458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