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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
无法一概而论,是否需要调取视频,这只能根据个案的需要而定。原则上,凡鉴定需要的材料,司法机关都应当提供给司法鉴定机构。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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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鉴定基本概念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分为以下几种: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五)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 二、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5、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关于四川单独二胎政策自2014年3月20日正式开始实施 一、可申请生育二孩的单独家庭: 第一类单独家庭,即“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的情形,这是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主要人群。值得一提的是,父母即使有合法收养子女,也不影响该唯一亲生子女享受“单独两孩”政策。 第二类单独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情形。这类单独家庭的界定,以死亡的兄弟姐妹是否有生育行为为标准。 第三类单独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情形。被养父母合法收养的子女,即使养父母有亲生子女,也可享受“单独两孩”政策。在福利机构长大的孩子,也可享受“单独两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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