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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领养...
没有合法手续的收养可以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也可以去民政局办理解除手续。《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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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是上海收养儿童办理具体流程收养关系成立的基本程序 1、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内地居民收养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抚养的弃婴、儿童应当到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 2、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具体流程图可见附件) (1)提出收养意愿→填写收养登记意愿表→等待通知 (2)接“中心”通知进入收养家庭评估程序→领取收养人评估材料清单→提交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安排家庭面谈及相关部门走访、调查→审核收养家庭资格→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进行配对→配对成功后进行试养→签订为期一个月的试养期协议 (3)试养融合成功→收养人向“中心”提交《收养登记申请书》→受理申请→审查审批→颁发《收养登记证》 注:为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提交正式的《收养登记申请书》之前必须完成前期的家庭评估和试养程序。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具体来说,拒绝扶养包括具有扶养义务并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规定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应当履行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有扶养义务,但没有扶养能力而拒绝扶养时,不构成遗弃罪。比如,全身瘫痪的父亲虽然对年幼的孩子有着扶养义务,但是自身连自理的能力都不具备,更谈不上扶养孩子的能力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便父亲拒绝扶养,也不会构成遗弃罪。
一、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收养人收养小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六)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个别收养条件可适度放宽 (一)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二)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三)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申请收养需要准备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家庭成员、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有效证明。收养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有人事部门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才有效。该证明一般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3)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孤儿的,须提供该孤儿所在的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同意送养的证明; (4)申请收养弃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证明; (5)申请收养有残疾的儿童,还须提供县级医疗单位或该残儿所在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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