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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租房是不能够卖掉的,公租房是租来的,不隶属个人,隶属集体,不能进行买卖。 2、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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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建设用地和公租建设后,占地面积免除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宅项目中辅助公营住宅建设,根据政府部门发行的相关材料,公营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以免除建设、管理与公营住宅相关的城市印花税。
为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难题,杭州坚持多渠道采购、多方式实施,扎实推进蓝领公寓采购建设,坚决打好这场硬仗。这项工作取得了进展:西湖、拱门、下城、江干、经济开发区等5个城市确定了蓝领公寓项目的选址,部分城市开始实施改造。《关于加快临时租赁住宅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住宅建设来源的目标任务:到2018年3月底,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包括杭州江度假区)、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萧山区、馀杭区各500套住宅建设来源1)申请。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提交给使用者,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市级住宅来源和区级住宅来源。自提交申请资料确认住宅选择资格以来,不得申请其他保障性住宅。(二)接收件。使用者接受申请资料,审查申请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3)公示。使用者在本公司公布申请资料规范、完整申请家庭房地产、收入等情况7天,接受通报。(四)区级审查。区级经租赁管理机构审查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宅的家庭,确认申请区级公共租赁住宅的家庭,确认租赁资格。(五)市级审查。市级租赁管理机构复审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宅的家庭,确认租赁资格,在杭州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公布7天。
公租房转为阶段性申请 区房管局接市房管局电话通知,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租金标准公租房)由常态化申请受理转为阶段性申请受理。 从年7月19日起暂停新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租金标准公租房)申请受理,各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在年7月19日上午11点前录入住房保障系统。 因资料过多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年7月19日上午11点前录入系统的,将未录入系统的申请人员名单及受理佐证材料,发给区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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