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审可以依法改判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判决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二审人民法院依据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重新适用法律,作出判决改变原审判决;二是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作出判决,改变原审判决。这里所说的认定事实错误,是指对事实的认定是不真实的,是以虚假的或者伪造的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认定事实不清,是指没有足够的证据,没有把案件事实查清就作了判决。
但适用法律。改判的率不大。二审判决中的改判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改正第一审判决的错误内容的判决形式司法实践来看。这种情况下、法规错误。这是二审改判的一般前提条件。(2)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有两方面的原因:(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二审人民法院通常将案件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如果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人民法院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很难或者不可能查清案件事实,可以在查明事实后直接改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5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490人已浏览
6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