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户口本更改名字以一次为限,具体的条件、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
改名字的具体流程是: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能把名字改回到曾用名。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准备的材料如下:1、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变更申请书;3、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不行。办理出生证明的家长首先要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名称按照家长填写的名字打印。出生证明一旦打印发放,任何信息都无法更改,医院也没有权利更改别人的名字。出生医学证明有三个联系(正页、副页、存根页),三个联系是一张纸的整体,不能私自裁剪。存根页医院剪下保存。《户籍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收养人或者育儿机关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需要办理更名手续一、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下述文件到当地社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更名手续。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二、当事人改名导致社保、住房公积金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下述文件到当地社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更名手续。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9人已浏览
3,134人已浏览
2,084人已浏览
9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