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和解或者调解过程中因为某一方的要求在合理性上存在分歧,使得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最后导致和解或者调解失败的现象是常见的,所以接下来就是不得不走诉讼程序,最后按法院的判决来履行各自的义务。这是解决事故最为公正的途径。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也有程序要求的,交警在扣车扣证过程中应当告知扣的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至于扣车的原因有很多,如:因事故需要勘查、检验、鉴定,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尤其在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车辆能否提回、何时提回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对事故车辆的车况需委托进行检验、鉴定的,要在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为20日。放车的期限为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这样算来,交警用职权来扣车的期限大概近一个月吧。2、交警调解只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方式之一。采用这种方式一是必须征得双方的同意,二是必须是在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之后进行,调解的目的就是解决赔偿纠纷,而不是解决事故责任问题,如果赔偿不谈钱也用不着调解。3、对方如有敲竹杠的成分,还是通过法院解决为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和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4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