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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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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重复购买现象时: 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 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总之,要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 养老金。 另外,我国许多省市养老保险政策的规定,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员工,在其户籍所在地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不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同时在两地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保部分的养老保险关系无效,参保人应向本市 社保机构提供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到本市社保机构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当出现重复购买现象时,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终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终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终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终参保地领取待遇;如果在最终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将依次推至10年以上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不满10年的,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总之,每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可以在一个地方领取基本养老金。此外,我国许多省市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员工,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不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同时,在两地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保部分的养老保险关系无效。参保人应向本市社保机构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到本市社保机构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退还给企业和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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