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
可以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档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补办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原件(或户藉证明和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 (二)补办离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的申请补领;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补办离婚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最好是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办,因为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是有备案的。 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部门申请补领离婚证。 补办离婚证需要的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 2、身份证; 3、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当事人离婚证补办需要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公证机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00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