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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属于劳动仲裁适用范围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确认劳动关系;(2)订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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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请求事项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事实请求事项的情况说明,理由是请求事项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实践中常见的仲裁请求事项有:一、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二、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四、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五、请求支付赔偿金六、请求支付代通知金七、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八、请求支付加班费九、请求支付工资(差额)十、请求补缴社会保险十一、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报销费用等 以请求解除劳动合同为例 仲裁请求事项:请求解除劳动合同。 事实:公司在本人劳动合同有效期间内,没有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 理由:根据我国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用人单位有特定的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以下情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证据范围: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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