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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一,虽然他继承了房子,但他不能剥夺继母的居住权。而且法院在处理这种情况时,一般会先考虑维持现状和父母的选择。《老年人...
居住权无法人为终止,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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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提的问题要看是什么情况,如果你父亲与继母办理了结婚登记,你继母就是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而且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他将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同继承该套房产。如没有登记结婚,她则不能继承该套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权,这取决于其他继承人的意见。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父母、子女。
(1)让你父亲写遗嘱,而且最好还是去公证处做的遗嘱公证,点名写出这房子是给你的财产,父亲去世后按照遗嘱继承来办理; (2)让父亲把他的那份份额赠与给你,或者买卖给你,这样的话会变成你的独立财产,则跟后妈更是一点关系没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居住权无法人为终止,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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