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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司法鉴定不是必须做,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伤情鉴定结论和具体情节确定案件性质建议做病情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
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是强制性的但是需要验证事情的真实性。所以病情司法鉴定不是强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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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司法鉴定病历不同的方法如下: 1、重视受理鉴定申请时的告知:受理鉴定申请的部门一旦进入法定程序就要履行受理鉴定申请和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时的告知义务,这应视为一种制度,否则一旦进入程序中患方提出病历真伪争议就不得不中(终)止鉴定程序,给行政处理和医学会鉴定带来困难; 2、重视病历的接收与技术咨询: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生定申请时要求申请方提供在某医院就诊的病历证明,以证明曾在该医院诊治过,该材料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而医学会则要求医患双方必须提交病历资料原件,法院则要求进行过质证的原始病历书证; 3、病历真实性的确认:原始病历是法律依据和病案留存依据,国家明确规定病人病历不能修改,更不允许事后修改,但有如下情况例外:实习大夫和下级大夫书写病历时出现错误的,可由上级大夫用红笔进行修改纠正,改正人修改完毕需要签字。
不是必须抽签。当事人可向受案法院提交书面鉴定申请,法院认为确有鉴定必要的,安排双方当事人现场抽签选取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并对相关事项进行鉴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鉴定程序启动方式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不是必须抽签。 当事人可向受案法院提交书面鉴定申请,法院认为确有鉴定必要的,安排双方当事人现场抽签选取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并对相关事项进行鉴定。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鉴定程序启动方式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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