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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诉讼被告对原告诉状书写内容发表意见的诉讼文件。民事答辩是民事被告和被上诉人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其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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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覃书诉被告黄、广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时广西有限公司没有出庭,一审法院判决黄给付覃书202165元货款与10974.6元利息,广西有限公司与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广西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覃书不服一审判决也提出上诉。民事答辩状答辩人:广西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东路里19号,组织机构代码:199452-6。法定代表人:林,董事长。就上诉人覃书与黄、广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作如下答辩: 一、黄与公司并不存在挂靠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覃书或黄如果认为黄与公司存在或成立挂靠关系,他们应依法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在本案中,并无任何证据证实黄与公司存在挂靠关系。这就是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答辩状的正确格式。
1、案件的审理经过,这主要起开场白作用。其内容应概括为:×××与×××因×××(案由)纠纷一案,原告×××于××年×月×日向本院起诉,本案受理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被告依法作了答辩,本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针对各自的主张及理由,当庭举证质证和辩论,并陈述了最后意见,由于双方意见分岐较大,经本庭休庭评议,现评判如下……以此展示在程序上庭审活动的合法性。 2、案件事实,这主要是指通过审理,休庭评议后,法庭所认定的事实。主要是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对各自主张所举证据的审查判断,确定其证据效力,是否采信,从而简要地归纳认定双方争议的案件事实。 3、裁判理由:主要是对案件形成的是非曲直作出评判,并阐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适用的有关法律条款。 4、裁判结果,根据确认,变更、给付等不同种类的诉作出实体裁判。 5、法律效力,主要是简单交待一下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上诉期,判决生效后的法律后果。再给你附一个案件的宣判词作参考周正龙案宣判词全文:经合议庭评议认为,本案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周正龙在担任陕西省林业厅华南虎调查队向导期间,听调查队成员讲如果拍到野生华南虎照片,可获大笔奖励,又从镇坪林业局广泛宣传的《通知》中得知发现大型猫科动物踪迹上报并经核实后,可获奖励。遂以为人治疗“官煞”为名托人找来印有华南虎图案的虎画,将虎画沿华南虎图案向后折叠,制作成华南虎平面模型,于2007年10月3日将其放置于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神州湾马道子林区某处,用借来的两部相机交替拍摄62张假华南虎照。随后向他人谎称自己冒着生命危险拍到了野生华南虎照片,并将照片上报镇坪县林业局,又携所拍照片随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前往陕西省林业厅,以假虎照和编造的拍照经过,骗得省林业厅信任,获取奖金两万元。2008年5月18日,公安机关又从被告人周正龙住宅搜出军用步枪子弹93发。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正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拍摄假华南虎照片的方法虚构发现华南虎的事实,骗取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现金奖励,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正龙违法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军用子弹,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正龙所犯两项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周正龙应数罪并罚,其诈骗所得应返还被害人,军用子弹应予没收。本院根据被告人周正龙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总和刑期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二、被告人周正龙诈骗所得两万元,返还陕西省林业厅;军用子弹93发,予以没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木制虎爪模具一个,予以没收。
民事答辩状答辩人:A市电冰箱厂。地址:A市B区C大街28号,电话:56542。法定代表人:刘,A市电冰箱厂厂长。因原告宋诉被告A市电冰箱厂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被答辩人1995年购买答辩人生产的电冰箱1台,2007年引起火灾。被答辩人在提起产品质量赔偿诉讼中隐瞒诸多重大事实,答辩人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1.被答辩人购买的答辩人生产的电冰箱已超过最长产品质量保证期。答辩人在其生产的电冰箱铭牌上明确标明该冰箱的最长使用寿命为10年。被答辩人1995年10月1日购买此台冰箱,到2007年11月1日发生火灾已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2年。 2.被答辩人私自更换电冰箱电源线,破坏冰箱原有的电路结构。答辩人生产的冰箱使用电源线为300,5A规格。由此造成电路负荷过重,引发火灾。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答辩人对此应承担全部责任,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此致A市B区人民法院答辩人:A市电冰箱厂法定代表人:刘200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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