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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一)建设单位已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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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担任。成立前,开发商负责社区的早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如果住宅区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业主加入之日起两年以上的,开发商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区住宅主管部门,并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一些社区是分期开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临时业主委员会可以在半数业主的申请后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有与业主委员会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因为作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了主任可以是全职的,其他成员都是兼职的,并且有义务为大多数业主服务,所以它通常被认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艰苦工作。因此,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该是热情的公益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不同阶层的人员),例如:年龄、民族、性别、工作和退休)。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名成员组成,也可适当增减,但至少不少于5人。每个任期为3年,可连任。任期内,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应提交业主大会确认委员的更换、增减。
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开发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开发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为3年,可以连任。在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如下: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并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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