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举报非法集资的公司应当向公安机关经济调查部门报告。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报告:1。直接向公安机关报告或报告。2、向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如银行业可向...
检举非法集资的公司向个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进行举报。 可以采取三种途径举报: 1、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或者报案。 2、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一是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或者报案。 2.二是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例如涉及银行业的可以向银监局反映,涉及证券行业的可以向证监局反映,涉及保险的可以向保监局反映,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向省金融办或省工商局反映等。 3.三是向“防控经济违法犯罪宣传平台”举报。
1、属于。属于扫黑的范围之内。在这次中央发起的扫黑除恶战斗中,在各地列举的十类恶势力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的一种),也被列在其中。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个人吸收20万,单位吸收100万符合立案标准。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属于非法集资,是高利贷从业者又一重要的资金来源,也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可以掐断非法高利贷资金来源,净化民间借贷市场。
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使用诈骗方法非法融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融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融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融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融资款,致使融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融资款逃匿的; (四)将融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3人已浏览
473人已浏览
369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