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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此,在异地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关键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在其他手续方面,在其他手续方面,包括准备离婚起诉书、搜集证据等,都与同地离婚是一样的。
夫妻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也叫登记离婚,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另一种途径是,由人民法院负责办理。如果夫妻双方自愿,并就子女抚养和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簿、; 2.本人的;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如果夫妻双方不愿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或者夫妻双方不能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终止夫妻关系,由人民法院依法制作准予离婚调解书或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意见】按照的规定,只有两种法定方式。一种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种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判决准予离婚。关于登记离婚的方式,因为现在我国的婚姻登记信息尚未全部联网,只能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去办理离婚登记。而,则可以根据的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可以在异地受理离婚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所谓经常居住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而住所地则是指公民的地。因此,如果已经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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