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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申请审批表 2、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在国土所经办人员见证下亲自签署...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所需要提供的要件(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申请审查表(2)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由国土经营者亲自签署,经营者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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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以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方式进行变更。但是,转让时应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同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可以单独转让,只能在转让房屋时一并转让该房屋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1、农村宅基地变更户名需要的手续: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2、农村宅基地变更户名所需的材料及条件如下: (1)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①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②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③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2)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①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②身份证明; ③房屋权权证书; ④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⑤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地方国土局进行办理。办理所需材料有:1、申请时需要提报的材料(一式三份)(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3)土地证原件;(4)房产证明;(5)宗地图;(6)地籍调查表(可委托有资质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代理);(7)村集体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8)因继承房产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9)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10)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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