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借款人未约定还款日期,时效从出借人 第一次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
关于担保: 1、非常遗憾地告诉您,您基本上不可能在此时退出担保了。银行一定会要求你们担保人和借款人连带承担还款责任。 2、您能做的,是尽快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不要在这问了,钱数不少,还是去找律师咨询吧!积极维权!银行转款就是证据,谁也不会无缘无故给别人打20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4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