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没领证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1、没领证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没领证买了房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原则上对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适用上述规定,需要把握三个要点:第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第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第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是,《民法典》第308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该条规定,虽然不是针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作出的规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使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财产的分割惯例受到了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