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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授予专利权的公告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3、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的...
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标准表格),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2、主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涉及反担保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担保合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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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贷款对象为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其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在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商标专用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不超过3年。商标权质押申请材料的准备: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1、注册地点为企事业法人。 2、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3、发明专利有效期不得少于1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得少于5年。 4、该专利权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 5、已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正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一)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二)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六)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七)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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