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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先行缴纳后可以追偿么

2021-10-01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使用者有权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显然,公司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行为,侵犯了你的社会保险权益。由于你自己支付,公司没有支付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劳动争议的目标消失了,你们之间的纠纷已经不属于劳动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所以不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持权利。你为公司支付本公司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后,受到损失,公司获利,但公司获利没有合法依据,是不正当的利益。《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命令公司返还不正当利益,即支付替换的社会保险费。

相关法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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