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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 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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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一是人主观上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二是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三是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行贿罪的认定: 1、犯罪目的是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实施了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4、涉案数额较大。
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中,在认定这一罪名时,主要考虑以下问题: 1、只有国有单位,例如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才是这一犯罪的主体,普通的、私营企业不是这一罪名的主体; 2、在单位中,要求该单位实际为他人谋取了利益,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要求; 3、国有单位在经济往来中正常收取的回扣、手续费等不会被认定为行为,只有在暗中收取且不入账的情况才会被认定为受贿行为。单位受贿罪中还明确规定,在触犯这一罪名的情况下,不仅单位会被判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被判处或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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