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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满十四周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已满14不满16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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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对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收缴: (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二)赌具和赌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 (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 (五)倒卖的车船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等有价票证; (六)主要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行为的资金; (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其他非法财物。 前款第六项所列的工具,除非有证据表明属于他人合法所有,可以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人本人所有。 违法所得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
按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原则,从轻或减轻处罚。以所犯罪名作为量刑的基础,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原则予以量刑。其中,未满十六周岁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你的损失只能在警方追回赃款后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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